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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钻探救援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2025年开放基金项目征集指南
发布时间:2025-09-30 来源:原创文章

     矿山钻探救援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是以矿山钻探救援为研究领域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本实验室依托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下属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大地特勘队,联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和华北科技学院共同建设,致力于打造国家矿山钻探救援领域的重要科技创新平台。实验室面向国家矿山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重大战略需求,聚焦钻探救援过程中面临的灾情判定、钻探作业及险情信息探测等关键科技问题,开展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引领性的基础研究、技术装备研发及演练示范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交叉融合,为我国矿山救援行业高质量发展和应急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提供技术保障和平台支撑。

    为促进我国矿山钻探救援领域的基础理论、关键技术、材料和装备的科研攻关与成果转化,实验室秉持"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设立开放基金,旨在吸引和汇聚国内外优秀科研人才,共同推动矿山钻探救援技术进步与创新发展。现发布2025年度开放基金项目征集指南。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标准

(一)重点项目

资助定位:以矿山钻探救援实战化需求为牵引,系统性开展理论探索和技术攻关,支持创新,鼓励探索颠覆性技术方案。

成果要求:技术装备成果须通过模拟仿真或实验验证

资助额度:10~20万元/

研究周期:1~2

资助数量:1~2

    重点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应以矿山钻探救援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JCR-Q2分区及以上非开源期刊论文2篇,或研发样机一套并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

(二)一般项目

资助定位:瞄准未来5~10年技术发展趋势,开展钻探救援新技术、新方法的探索性研究,鼓励探索颠覆性技术方案。

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研究周期:1

资助数量:不超过10

    一般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应以矿山钻探救援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JCR-Q2分区及以上非开源期刊论文1篇。

对于研究意义重大、研究成果突出的基金项目,可由申请人提出追加经费申请,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批准。实验室优先资助与实验室研究人员有深入合作基础、能够来实验室工作的项目申请人,重点支持使用实验室公共实验平台和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项目。

二、主要资助方向

(一)人工智能+钻探救援

(二)矿山救援辅助机器人

(三)生命探测技术与装备

矿山图件快速解析及数据化技术

(五)文本资料批量解析及数据化技术

钻探多源数据治理技术

钻探救援领域知识图谱研究

)钻探救援科学决策AI模型研究

)随钻地质探测技术与装备

智能录井关键技术与装备

十一其他钻探救援前沿技术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本基金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申请重点项目需有相关领域研究基础和成果。

(二)提倡自主创新,重点支持面向救援现场需求的技术和装备创新,鼓励前瞻性探索。

(三)申请人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敬业精神,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四)申请人只能主持1项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可同期参与1项开放课题。

(五)申请人应得到所在单位的书面同意和支持。

(六)每个申请项目需与实验室至少一名固定研究人员建立合作关系,由该合作者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协调、指导以及成果验收的初步审核。

四、申请与审批流程

(一)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矿山钻探救援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申请材料需确保内容真实、准确。

(二)提交方式:请于20251031日(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前,将申请书电子版(Word格式和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6983869@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5开放基金申请-项目类别-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流程:

实验室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将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或聘请的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审或会议评审,评审标准包括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与实验室方向的契合度以及申请人的研究基础等。根据评审意见,实验室最终审定资助项目名单并公示。获批项目负责人将收到立项通知,并与实验室签订科研合同书。

五、项目管理与成果要求

(一)实验室开放基金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追踪问效,滚动资助。

(二)获得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应在项目研究中期、末期分别进行研究工作进展汇报,结题前需及时提交结题验收材料(包括学术论文材料、结题报告等)。

(三)实验室每年组织一次开放基金项目学术交流会,获得资助人员应积极来实验室进行学术报告,汇报研究成果。

(四)获得实验室资助的项目,拥有优先使用本实验室仪器设备和产学研实习科研基地的权利。

(五)获得实验室资助的项目,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标注:本项目获得矿山钻探救援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编号:××××)资助,英文为:This work is supported by the Foundation of Key Laboratory of Mine Drilling and Rescue,Ministry of Emergency Management(No.  ××××)

(六)受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应注明本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其成果和论文标注单位为:

中文:矿山钻探救援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北京, 100039

英文:Key Laboratory of Mine Drilling and Rescue (China National Administration of Coal Geology)Ministry of Emergency Management, Beijing, 100039

(七)申请人应在国家现行科研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支配研究经费,对使用不合理或不能完成任务的,实验室有权调整或停拨经费。

(八)项目完成后,负责人应在期满后3个月内提交结题报告、财务决算表及全部研究成果附件。实验室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13681290529

电子邮箱:16983869@qq.com

附件:项目申请书

矿山钻探救援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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