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地高科地质勘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亿元,隶属于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是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二级企业。
公司坚持以“地质勘查与矿权经营、地质工程与技术服务(矿山全生命周期服务+应急救援)”为两大业务板块,积极推进传统地质勘查向精准绿色勘查转变、水害治理为主向矿山灾害综合治理转变,建设矿山全生命周期技术服务体系。
公司是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现应急管理部任命的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大地特勘队,是煤炭地质勘查系统内唯一一支国家队,现已被确认为国家矿山(隧道)跨国(境)应急救援常备力量,是矿山领域唯一一支可以代表国家参与国际救援工作的救援队伍。公司成立30年来,先后参与了山东平邑石膏矿坍塌事故、山东笏山金矿爆炸事故等30余次应急抢险救援任务,成功救助遇险人员300余人,成功营救被困人员19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上百亿。在河北涿州有54亩的装备基地和82亩的科技工业园。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科技研究开发机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国煤炭工业协会AAA级信用等级企业。先后荣获国资委“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应急管理部“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国土资源部“全国模范地勘单位”,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优秀科学技术奖”,中央企业团工委“青年文明号”等称号。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公司部分专业技术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详见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
2.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工作业绩突出。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组织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有较强的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敢于担当。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适应较强的工作压力,身体健康。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1.钻井工程师(1人)
岗位职责: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工程技术资料;负责改进钻井工作计划,参与钻井质量管理;负责钻井工程设计;参与施工作业管理,提交现场作业小结;负责按照公司要求填写各类工程报表。
岗位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钻井、石油工程、地质工程等相关专业;适应长期野外工作,有相关资格证者优先,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地质工程师(1人)
岗位职责:熟悉了解各类地质规范,能独立完成地质编录,各类样品采集,各类原始资料整理,各类综合图件的编制;负责分工范围内的技术质量交底工作;负责现场施工的地质资料整理。
岗位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为地质学、工程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或矿产普查与勘探等大地质专业。熟悉钻探矿山施工的工作流程,能熟练运用基本办公软件和绘图软件;适应长期野外工作,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在考察应聘者政治素质、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的同时,也注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品德、道德修养、思想品质和工作作风。
(二)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公开,为应聘者提供透明、平等、公正的竞争机会。
(三)竞争择优原则。依据招聘岗位对应聘者在能力素质、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要求,选拔出适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会议研究、公示、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薪酬及福利待遇
薪酬及福利待遇按照用人单位薪酬及福利制度执行。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24:00止(岗位招满自动截止)。
(二)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请将《北京大地高科地质勘查有限公司竞聘申请表》(附件1)及《北京大地高科地质勘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个人信息简介表》(附件2),会同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有关业绩证明及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招聘电子邮箱。邮件及附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单位+需求岗位+应聘人员姓名”。
联系人:姬朝辉
咨询电话:010-50813130,13581712239
招聘电子邮箱:811043001@qq.com
公司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3号楼
(三)有关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填报1个岗位。经本人同意,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岗位调剂。如岗位应聘人员均未达到用人单位要求的,该岗位做空缺处理。特别优秀的成熟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2.将根据工作安排,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敬请留意。
3.面试包含个人简介和答辩两个环节,简介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本人基本情况、对所应聘岗位角色认知、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自身优势和不足等。
4.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